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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縣龍家店鎮西刁坨村18.55kw光伏電站順利竣工!

發布(bu)時間:2018/04/20
昌黎縣龍家店鎮西刁坨村18.55kw光伏電站順利竣工!

光伏發電補貼政策
目前(qian)國家政策對(dui)分(fen)布式光(guang)(guang)伏發(fa)(fa)電(dian)采取(qu)"單位電(dian)量定(ding)額補(bu)(bu)貼(tie)(tie)"的(de)(de)方式,即對(dui)光(guang)(guang)伏系統(tong)的(de)(de)全部發(fa)(fa)電(dian)量都(dou)進行補(bu)(bu)貼(tie)(tie),所以(yi)無論是自(zi)(zi)發(fa)(fa)自(zi)(zi)用電(dian)量還是余電(dian)上網(wang)電(dian)量均按(an)統(tong)一(yi)標準補(bu)(bu)貼(tie)(tie)。即自(zi)(zi)發(fa)(fa)自(zi)(zi)用的(de)(de)光(guang)(guang)伏電(dian)量不做交(jiao)易,國家按(an)照用電(dian)量給予補(bu)(bu)貼(tie)(tie),富余上網(wang)電(dian)量除(chu)了電(dian)網(wang)企業支付的(de)(de)脫硫電(dian)價外,同樣享受國家的(de)(de)度電(dian)補(bu)(bu)貼(tie)(tie)。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發揮價格杠桿作用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
發改價格【2013】1638號
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按照全電量補貼的政策,電價補貼標準為每千瓦時0.42元(含稅,下同),通過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支付,由電網企業轉付;其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自用有余上網的電量,由電網企業按照當地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收購。
光伏發電項目自投入運營起執行標桿上網電價或電價補貼標準,期限原則上為20年。
河北省物價局關于光伏發電項目有關電價補貼政策的通知
冀價管【2015】252號
對(dui)(dui)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mu)(不包括金太陽示范工程),按照(zhao)全電量進行(xing)電價補貼,補貼標(biao)準為(wei)每千(qian)瓦時0.2元,由省電網(wang)企業(ye)在轉(zhuan)付(fu)國(guo)家補貼時一并結算(suan)。2015年10月(yue)1日(ri)之前投產的(de)項目(mu),補貼時間自2015年10月(yue)1日(ri)到2018年9月(yue)30日(ri);對(dui)(dui)2015年10月(yue)1日(ri)至(zhi)2017年底以(yi)前建成投產的(de)項目(mu),自并網(wang)之日(ri)起補貼3年。對(dui)(dui)余量上(shang)網(wang)電量由省電網(wang)企業(ye)按照(zhao)當(dang)地燃煤機組標(biao)桿上(shang)網(wang)電價結算(suan),并隨(sui)標(biao)桿上(shang)網(wang)電價的(de)調整(zheng)相應調整(zheng)。